一、行政認定
1、商標異議中的認定
認定機關:商標局
法律依據:《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第5號令 2003年4月17日)
第四條第一款 當事人認為他人經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可以依據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并提交證明其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
2、商標爭議中的認定
認定機關:商標評審委員會
法律依據:《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第5號令 2003年4月17日)
第四條第二款 當事人認為他人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可以依據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并提交證明其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
3、商標管理中的認定
認定機關:商標局
法律規定:《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第5號令 2003年4月17日)
第五條 在商標管理工作中,當事人認為他人使用的商標屬于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情形,請求保護其馳名商標的,可以向案件發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禁止使用的書面請求,并提交證明其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同時,抄報其所在地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六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商標管理工作中收到保護馳名商標的申請后,應當對案件是否屬于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下列情形進行審查:
。ㄒ唬┧嗽谙嗤蛘哳愃粕唐飞仙米允褂门c當事人未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類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與當事人已經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對認為屬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當事人請求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全部案件材料報送所在地。ㄗ灾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并向當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書;。ㄗ灾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當事人請求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全部案件材料報送商標局。當事人所在地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為所發生的案件屬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報送商標局。
對認為不屬于上述情形的案件,應當依據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作出處理。
第七條 。ㄗ灾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本轄區內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有關馳名商標保護的案件材料進行審查。
對認為屬于本規定第六條第一款情形的案件,應當自收到本轄區內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報送商標局。
對認為不屬于本規定第六條第一款情形的案件,應當將有關材料退回原受案機關,由其依據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作出處理。
二、司法認定
1、商標侵權案件審理中的認定
認定機關:審理該案的人民法院
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46次會議通過 法釋(2002)32號)
第二十二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商標糾紛案件中,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和案件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涉及的注冊商標是否馳名依法作出認定。
認定馳名商標,應當依照商標法第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當事人對曾經被行政主管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認定的馳名商標請求保護的,對方當事人對涉及的商標馳名不持異議,人民法院不再審查。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依照商標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審查。
2、域名侵權案件審理中的認定
認定機關:審理該案的人民法院
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82次會議通過 法釋(2001)24號)
第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域名糾紛案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以及案件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涉及的注冊商標是否馳名依法作出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