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所指商品的年產量或銷售收入、利潤、稅金以及出口創匯額等主要經濟指標和企業規模在全省同行業或同類商品中名列前茅,企業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
商標所指商品的年產量或銷售收入必須符合下列要求:水泥年產量100萬噸以上;其它大宗產品年產值(銷售收入)在1億元以上;服務業和以農產品為原料的加工產品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外向型企業(年出口額應占年銷售收入50%以上)年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上;單純農產品年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地方特色傳統農產品加工產品年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